新加坡网上创业第三部分:监管制度
建立一个在线企业是一个有吸引力的商业选择,因为它可以帮助你接触更多的客户,促进国际扩张,并增加你的销售。近年来,电子商务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与此同时,管理电子商务企业的立法数量也有所增加。与许多其他发达国家一样,新加坡也调整了法律和监管环境,以适应新的数字时代。在新加坡开展互联网业务之前,您应熟悉新加坡电子商务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有关在线商务活动、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保护立法、在线广告法规等。
电子零售商的许可要求
出于监管目的,新加坡的互联网内容被视为广播媒体内容,因此属于新加坡广播管理局(SBA)的职权范围。在新加坡广播管理局(SBA)法案,所有可获发牌照的广播服务,包括由互联网服务供应商(ISP)及互联网内容供应商(ICP)提供的电脑联机服务,均须获发牌照。某些人被视为自动获得许可证,即“类别许可证持有人”,而无需他们提出单独的许可证申请。这包括电子商务网站所有者。此外,如果互联网内容提供商(ICP)的网站宣传政治或宗教事业,或者在新加坡销售在线报纸,则需要向新加坡广播管理局(SBA)注册。互联网内容监管
所有类别的持牌人,包括电商在内,在法律上都必须遵守互联网业务守则禁止播放基于公共道德、公共秩序、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理由而被视为令人反感的材料或新加坡法律禁止播放的材料。新加坡境外的icp提供新加坡境外的内容,但新加坡境内的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访问这些icp呢?这些ICP是否受类别许可证计划的监管,是否受互联网业务守则的约束?答案是,SBA并不声称对不在新加坡的内容提供商拥有域外管辖权。换言之,课程发牌计划及互联网实务守则只限于本地ICP。因此,如果您的服务器位于新加坡境外,您将不受SBA的保护。网上商业活动的监管
根据您在网上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类型,您可能需要遵守目前适用于实际提供这些产品和服务的规则和条例。一些例子包括:
- 在线赌博服务提供商:虽然目前新加坡没有法律禁止或管制网上赌博活动,但网上赌博服务提供商可能会受到《条例》的管制赌注法令和普通赌场法–监管在实体场所进行的赌博活动的立法。然而,鉴于这项立法没有域外适用,因此很难对游戏网站的离岸或外国所有者实施当地立法。
- 提供在线金融服务和产品:向投资者在线提供金融服务和产品可能受涵盖金融服务提供商的现有法规的约束。此外,任何通过网络公开发行证券的行为都必须遵守《证券交易法》中的规定公司法必须坚持网上发行证券指引.
- 二手商品电子零售:网上销售二手商品的电子商户将被纳入二手交易商法该法案规定,每一个从事二手货物交易的人(该法案附表2所列的某些例外情况除外)都必须获得副警察局长的许可证。这些条例旨在防止销售赃物。
- 网上促销活动:根据网站运营商开展的促销活动类型,可能会要求其遵守共同住房法以及公共娱乐法.
- 网络广告:某些产品(如药品、酒精,甚至金融服务和产品)的网络广告不应违反适用于该特定产品的任何法定营销限制或广告规定。此外,在线广告通常必须符合新加坡广告实务守则b)新加坡广播管理局发布的广告指南(如适用)。至于滥发垃圾邮件,虽然新加坡没有具体的立法,但根据该法,滥发垃圾邮件者可能会受到起诉计算机滥用法. 此外,作为一个网站运营商,你还必须了解消费者保护(商品说明和安全要求)法该法禁止错误描述,并规定了与在新加坡销售的商品的任何商品说明有关的某些具体要求。
网络合同管理框架
作为一个电子零售商,你在做出任何网上承诺或默示合同时应该谨慎行事,因为网络合同受新加坡合同法的约束。在这方面,你必须了解的一个法规是电子交易法该法案于1998年颁布,目的是增强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心,并为网络合同提供法律承认。该法分为12个部分,涉及:定义;承认电子记录和签名;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电子合同;公共钥匙基础设施;以及政府使用电子记录和签名。本质上,ETA促进了以下方面:
通过可靠的电子记录进行电子通信;
- 所有电子商务方面,包括书面和签字要求;
- 与政府机构以电子方式拍摄文件;
- 尽量减少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伪造和欺诈行为;以及
- 建立关于电子记录的认证和完整性的规则。
消费者保护立法
所有电子零售商都必须注意与保护消费者权利有关的特定法规中概述的某些条款。其中包括:
- 这个不公平合同条款法(UCTA)对大多数消费者和标准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和有限责任条款进行了规定。请注意,UCTA不适用于国际合同,即一个缔约方位于新加坡以外的外国。
- 这个货物销售法(SOGA)管理新加坡货物销售合同。根据SOGA,为销售货物而签订的任何合同都带有某些隐含条款。例如:货物应具有令人满意的质量,或根据样品或说明出售的货物实际上应与该样品或说明相符。如果所售货物违反这些默示条款,则SOGA授权买方拒收货物并终止合同或要求赔偿损失。
- 如果网站包含不真实的合同前声明,影响客户的决策过程,那么电子零售商将根据合同承担责任虚假陈述法. 因此,作为一个电子商人,你应该熟悉这一法规,并意识到你的责任。
数字数据的保护与安全
- 这个计算机滥用法保护计算机、计算机程序和存储在计算机中的数据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修改、拦截和干扰。
- 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当web用户访问网站或进行在线购买时,其首选项和个人数据的记录将在线存储。鉴于电子零售商可能有权访问或拥有有关其客户的某些个人或机密信息,他必须确保有一项信息管理政策,以保护信息不被无意中披露。这可以采取员工访问控制、公司防火墙、系统审计或加密技术的形式。
- 信用卡支付安全: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最大障碍是缺乏安全性,或者人们普遍认为电子交易缺乏安全性,信用卡信息可能被截获。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类敏感信息的在线传输是通过使用加密技术来保护的,加密技术在将信息发布到互联网之前对其进行编码。这减少了欺诈的机会,因为信用卡的详细信息并没有真正为电子零售商所知,而是保存在一个安全的加密环境中。但作为一个在线供应商,您必须确保传输给您的任何信用卡数据都受到保护。
网络空间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图片、信息和数据在互联网上传输的便利性,使得人们有必要保护网络空间的知识产权。著作权法和商标法在电子商务领域具有特殊的意义。
版权
版权在新加坡受法律保护版权法延伸到有形的(即记录或书面形式的)创造性工作(如文学作品、计算机程序、戏剧、音乐和绘画)。版权也延伸到通过互联网传播的作品。在新加坡,作者一旦以有形的形式创作和表达作品,就自动享有版权保护。没有必要申请注册以获得版权保护。著作权人可以将著作权许可给另一方。
版权保护防止版权所有人以外的任何人复制、复制、广播、公开发行或改编作品。在新加坡,当版权所有人的专有权受到侵犯时,例如有人未经版权所有人许可复制、分发、表演或展示全部或部分版权作品时,就会发生版权侵权。
版权与互联网
1999年修订了《版权法》,以加强数字环境中的版权保护。修正案阐明,版权所有人享有保护,不受其作品的电子版和临时复制品的侵害。网上活动,例如浏览网站或缓存网站,以便更好地访问网络用户,不被视为侵犯版权保护。修正案还详细说明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等中介机构免除责任的情况。新加坡也对外国版权作品提供保护。该国是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马德里议定书等主要公约的签署国。起诉互联网版权侵权行为的唯一困难是确定侵权方。然而,为了处理这些实际问题,正在这方面作出努力。这个版权和互联网信息表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出版的这本书是一个很有价值的工具,它讨论了什么可能构成互联网上的版权侵权问题。
有关此主题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我们的指南新加坡版权法.
商标
商标是通过合法注册获得的名称或符号,用于识别其所有者的产品或服务,并将其与其他公司的其他产品和服务区分开来。注册商标的所有者有权排除所有其他企业在相关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类似商标。新加坡商标法下的商标注册仅在新加坡有效。为了在其他国家获得商标权和保护,必须在这些国家注册商标或通过《马德里议定书》进行国际商标注册。复制商标或者使用类似商标的,是对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应当指出的是,侵犯注册商标的诉讼只有在该商标已注册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进行。
商标与互联网
鉴于互联网的全球性,在这一领域发生商标冲突的可能性很大。电子零售商应该特别小心元标签的使用,因为存在侵犯商标的危险。元标记是嵌入在网页代码中的关键字。搜索引擎使用这些关键字索引站点,这些关键字反过来帮助它们提供相关的搜索结果,以匹配web用户的查询。考虑到这些元标记对用户是不可见的,一些网站所有者可能会包括著名商标或商品名,这样用户将被引导到他们的网站,而不是真正拥有商标的真实网站。根据新加坡法律,在这种情况下,原商标所有人可以对侵权人采取行动。
另一个需要注意的领域是域名。鉴于一个域名只能由一个实体注册,而且是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进行的,网络抢注者有可能保留注册商标的域名。擅自占用者可以在以后将这些域名转售给商标的原所有者,或者在某些情况下转售给其竞争对手。有时,网络抢占者还可能会将域名拼错,使其看起来与原来的商号或商标密切相关。因此,电商必须尽早注册自己的商标或商号,确保不侵犯他人的商标。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我们的商标指南.
总之,电子商务所有者必须注意第三方拥有的知识产权,并确保他们不会侵犯这些权利。网络空间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挑战是难以识别侵权人(侵权人可以通过使用虚假的IP地址逃脱)、难以识别侵权发生的地点(例如,在线材料可以很容易地移动到位于外国管辖区的另一台计算机上),以及难以确定在何处可以强制执行知识产权(由于知识产权的领土性质)。
电子商务管辖权问题的法律规制
电子商务带来的主要挑战之一是在发生任何争端时的管辖权和法律选择问题。一般来说,如果(a)被告在新加坡被送达索赔,或(b)法院允许被告在新加坡境外被送达,新加坡法院将对某一事项拥有管辖权。此外,在一个国家获得的法院判决只能根据另一个法域的执行规则对被告强制执行。法律选择关系到为了解决争端将应用什么样的法律原则。换言之,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没有一条全面的规则,即对该问题主张管辖权的国家的法律将适用。如果网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法律选择,那么新加坡法院将根据与合同最相关的法律决定适用哪种法律。
有关在新加坡建立电子商务企业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我们的五部分指南中的以下其他文章:
在新加坡开展在线业务-逐步指南
在新加坡开展在线业务–行业概述
在新加坡开展网上业务——税务
在新加坡开展在线业务——资金和财政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