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地公司雇用时的新加坡税
无论你是新加坡居民还是外国雇员,如果你受雇于非新加坡居民的新加坡公司,你仍然可能需要纳税。了解你可能在哪些情况下须缴付税款。
新加坡的非居民公司包括:
- 在新加坡国际企业注册的代表处。
- 公司在新加坡境外注册,如设立新加坡分公司办事处
非新加坡居民公司雇员的税务责任
- 根据新加坡所得税法,雇员在新加坡受雇期间的所有收入都要缴纳新加坡税,无论这些收入不是在新加坡支付的,而且雇主不是新加坡居民的公司。
- 应纳税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生活津贴、住房津贴、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和其他实物福利。请注意,应纳税收入还包括从本地赞助公司获得的任何津贴。
- 上述针对非居民和居民的一般税收规则将适用。换句话说,
- 在一个日历年在新加坡工作60天或更少的非居民的就业收入是免税的。
- 在一个日历内在新加坡工作61-182天的非居民的收入将按15%或按累进居民税率缴税,以税额较高的为准。
- 在一日历年在新加坡工作183天或以上的个人将被视为纳税居民,其收入将按累进居民税率纳税。
- 非新加坡公民雇员受雇于非本地雇主必须向新加坡税务局(IRAS)提交一份来自当地银行或在新加坡成立的有限公司的担保信,以支付他们在某一年的纳税义务(YA)。在没有担保信的情况下,ira会根据他们对个人在特定纳税年度的收入的估计,发出一份预先评估。
- 非居民雇主必须遵守所有新加坡的税务清关要求,提交一份完整的税务清关表格为所有非居民雇员到ira,至少一个月前的雇员停止工作或离开新加坡。请注意,所有非本地雇员必须在离开新加坡之前缴纳所有税款。
减少非居民新加坡公司雇员的税务负担
新加坡非居民公司的外籍雇员,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可减少税务负担:
- 地区代表计划;或
- 避免双重课税协议下的豁免。
区域代表计划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地区代表计划允许外籍雇员在受雇于新加坡非居民公司期间在新加坡旅行或工作,按时间分配工作收入。换句话说,只有那部分因在新加坡停留天数而产生的就业收入需要缴纳新加坡税。但请注意,所有在新加坡提供的实物福利都要完全纳税。为符合此计划的资格,雇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该名个人必须受雇于非居民雇主;
- 为了地理上的便利,雇员必须居住在新加坡;
- 雇员必须在工作期间到新加坡以外的地方出差;和
- 雇员的报酬是由外国雇主支付的,而不是直接或间接记在新加坡的任何公司的账上。
避免双重课税协议下的豁免
如果外国雇员是新加坡与新加坡有双重征税协议的国家的居民,该协议规定对在新加坡提供的受抚养的个人服务免征新加坡所得税,他可以申请免税。为此,外籍雇员必须向ira提交一份完整的、由其所在国税务机关正式认证的居住证明。